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办法》及体育运动的特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我校处置学生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第二章指导思想
第二条 以 “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为指导思想,围绕全面建设平安校园为总体目标,全面提高对体育课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努力创建平安校园,为培养合格人才提供良好的环境。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 领导小组
组 长:体育部主任
副组长: 朱懿奇
组 员:体育教学部专职教师
第四章职责分工及预防措施
第四条 部门职责
(一)提供安全的运动场地。
(二)所有运动器材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三)制定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 教师职责
(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防范意识。高校学生好胜心强,经验不足,思想上麻痹大意,缺乏预防事故的意识,教师要教育学生树立“宁失一球,勿伤一人”的思想。
(二)教学和训练、竞赛活动必须精心设计、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1.建立良好教学秩序、重视课前准备;教师、学生着装规范,学生不准穿皮鞋、有跟鞋、凉鞋,女学生不穿裙子上课。
2.精密组织教学,加强纪律教育。体育教师必须经常反复地向学生进行遵守纪律、遵守常规、服从组织、遵守规则等安全方面的教育。
3.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4.体育教师应掌握特异体质的学生情况,掌握合理的运动量、注意区别对待。在运动量的掌握上,教师要随时注意学生的生理反应,进行合理调整;对于已知或应当知道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而不宜参加某种活动的学生,给予必要的注意;对于病痛、体弱、伤残的学生要及时关心,安排他们免修、见习等。
5.如发现学生在运动中出现明显异常反应,应立即停止该生运动,及时处理。在学生进行运动时,教师不得离开运动场或教学现场。
(三)重视准备活动、加强医务监督。教师应根据上课内容和气候情况决定准备活动的内容,严禁不做准备活动就进入体育活动,准备活动要充分、有针对性;学生应掌握自我医务监督的常识。
(四)加强保护措施。在教学比赛中,严格裁判、禁止粗野动作,不使用错误的推、拉、撞等危险动作。组织学生进行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运动时,事先要有详细的要求,并告知可能出现的危险,做时要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
(五)外出参加比赛,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校领导(或部主任) 体育教师、校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第六条 家长职责
(一)教育子女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二)如子女患有某种特定疾病或具有某种特异体质,应及时告知学校。
第七条 学生职责
(一)认真按教师要求做好课前准备活动。
(二)按教师的要求完成规定动作或项目。
(三)如身体有病或自己不适宜进行某项运动,主动向教师说明,必要时出具医院证明。
(四)自由活动或分组活动时,不离开教师的视线范围。
第五章应急处理程序
第八条 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和辅导员,紧急或情况复杂时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检查、急救或打120救护电话。
第九条 及时通知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以便确定救治决定,并作好安慰工作。
第十条 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第十一条 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章其他出现的事故及处理方法
第十二条 可能出现的事故有昏厥、摔伤、砸伤、扭伤、骨折等、中暑。
第十三条 当学生出现安全事故时,体育教师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拨打120或送医院救治,同时报告学校领导。
第十四条 辅导员应将伤者情况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预案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